(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金收益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予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资金收益产品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权利。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货币基金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关于修订<深房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房集团本部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房集团本部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