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15,382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78,548,805股变更为 978,333,423股。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