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星宇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 12月 2日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 7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 182号)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主持人:董事俞志明先生
议程: 1. 宣布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并致欢迎词,介绍股东大会须知 2. 宣读以下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股东提问和解答 4.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6. 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7.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8.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9. 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0. 宣布会议结束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 欢迎参加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 3. 现场出席会议并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于 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3:30前到公司前台处报到,领取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 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委托代理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5. 参会人员凭股东代表证进入会场,无证者,谢绝入场。 6.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静音状态。 7. 请仔细阅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正确填写表决票和行使表决权。 8. 未经同意,除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9. 本次会议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10. 会议结束后,请及时将股东代表证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 1. 2024年 11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2. 现场表决的,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供股东证明文件;网络投票的,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 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议案逐项宣读、集中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股东应在所有议案宣读结束后集中发言,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6. 股东发言或者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对于与议案无关或回答将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可以拒绝回答。主持人根据议案复杂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每项议案提问回答时间不超过 5分钟。 7. 提问回答结束后,股东行使表决权,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决票,禁用圆珠笔填写。 8.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议案,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9. 议案现场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 会议推荐两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11. 本次会议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
议案一: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二: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下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受让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和解释; 5.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