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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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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沈渭忠、蒋才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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