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6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40,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358,02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23,833.54万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的原合作已到期。2024年11月19日,香溢租赁与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给予香溢租赁保理最高授信额度40,000万元,每笔保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提款期最长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额度为可循环额度。同日,公司与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以及订立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40,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60,000万元。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授信合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上述两份合同。
(二)公司决策程序 1.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71220565X 3.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8.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10. 财务状况 2024年9月30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303,892.90万元,净资产92,593.79万元,资产负债率69.53%。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475.20万元,净利润5,581.163万元。2023年12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95,259.69万元,净资产87,012.63万元,资产负债率55.4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086.86万元,净利润1,865.30万元。(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51.43%,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6%,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1%。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 主债务人:香溢租赁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主债务人香溢租赁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二)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40,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合计最高债权额为60,000万元。 (三)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授信合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公司主营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租赁首位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险,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租赁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非融资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23,833.54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60,528.84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358,02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80,251.0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40,779.8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2,026.53万元的160.73%,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