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豪森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议案内容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