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远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对前期编制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编制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38号)、《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37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自查情况编制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宜作出了承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预计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针对公司为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的4笔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关联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