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H股公告-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 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 2 3 3 3(港幣櫃台)及 8 2 3 3 3(人民幣櫃台)延遲寄發通函茲提述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根據框架協議訂立持續關連交易。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於該公告中表示,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有關採購產品交易及其建議上限的 進一步詳情;(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及(iii)獨立董 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意見函件的通函預期將於 2024年11月21日或之前寄發予股 東。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該通函的內容,該通函的寄發日期預計延後至不 晚于2024年12月11日。本公告於香港聯交所(www.hkexnews.hk)、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 方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承董事會命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聯席公司秘書李紅栓中國河北省保定市, 2024年11月20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執行董事:魏建軍先生、趙國慶先生及李紅栓女士。非執行董事:何平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樂英女士、範輝先生及鄒兆麟先生。*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