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过户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华青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李华青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赵裕承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 9月 18日,李华青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 20,019,883股被司法强制过户登记至赵裕承先生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裕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19,883股,持股比例为 5.68%,李华青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李华青女士,1973年 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3292619730808****,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截止报告披露日,李华青女士担任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投资”)之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力投资目前持有渤海股份 644.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3%。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华青与合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受让方 赵裕承先生,1972年 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01081972031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李华青 20019883 5.68 0 0 赵裕承 0 0 20019883 5.68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华青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赵裕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19,883股,持股比例 5.6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李华青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赵裕承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