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27,795.16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况 1. 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 资金来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 委托理财的授权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委托理财额度由12亿元调整为15亿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的委托理财情况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2,015.16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63%,产品期限2024.6.28-2027.6.28,浮动收益。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5,49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3.19%,产品期限2022.1.25-2025.1.25,浮动收益。 -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杭银理财幸福99天添益(安享优选)6期,金额11,79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51%,无固定期限,浮动收益。 -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杭银理财幸福99臻钱包理财,金额1,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87%,无固定期限,浮动收益。 -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银理财宁欣日日薪固定收益类日开理财23号,金额1,5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73%,无固定期限,浮动收益。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慈宁长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6,000万元,预计收益195万元,预计期限12个月,浮动收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资金为自有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需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影响本金及预期收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108,280.39万元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47.25%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10.25%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107,913.51万元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42,086.49万元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