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明珠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3点30分 -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3CD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议案二: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A股 - 股票代码:600637 -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 股权登记日:2024/12/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09:30—15:00) -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 -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邮政编码:200233 - 传真:021-33396636 - 电话:021-33396637(直线) - 联系人:嵇绯绯 -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 | 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