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骏成科技”)于 2024年 9月 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300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主要内容包括:
陈俊为丹阳铁龙轨道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铁龙)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丹阳铁龙累计借款 5,500万元并在报告期内归还给丹阳铁龙,但未约定利息。
资金拆借及代收款项:
新通达集团指定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艺萌的母亲姚伟芳代收零售汽车仪表、检测收入、房屋租金及贴票利息,报告期各期代收金额分别为 316.07万元、196.64万元和 113.40万元。
资金往来及用途:
2021年至 2023年 9月末,标的公司向新通达集团合计拆出现金 1,704.78万元,主要用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家庭房屋装修、投资名人字画、烟酒茶叶消费、品牌箱包消费等。
整改措施:
自 2023年 9月末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标的公司未新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核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