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18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5,532股和预留授予的 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9,000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剩余 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已经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 9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剩余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 10%共计 7,175股;剩余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售当期全部份额共计 1,5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139,344股)的 0.174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2,139,344元减少为 81,996,13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82,139,344股减少为 81,996,137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邮政编码:518111 4、其他: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