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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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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权益,促进其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排除其因非主观故意导致的不当履职行为而遭受索赔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一、前次已购买的董责险主要方案如下: 1、投保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万元/年 4、保险费用:人民币 59.80万元/年(含增值税) 5、保险期限:2024年 1月 10日-2025年 1月 9日

二、本次续保、重新投保方案及授权 1、投保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2025年 1月 10日-2026年 1月 9日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新保单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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