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第二次修订稿))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名称: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077.6803万元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666号 - 经营宗旨:加强经济合作,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工业阀门(含石油、化工及天然气用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及管线控制设备,自推式采油机械及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受托加工阀门系列产品及零件。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每股人民币 1元。 - 股份总数:76,077.680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以及融资方案;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为一名。 - 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形式:公司的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原因解散。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公司因《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等原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释义: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亲属等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