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 保荐机构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 - 项目协办人:徐白凡 - 项目组成员:石玉鹏、李雨奇、刘思琦、张方方
二、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 发行类型: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股股票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2008年 11月 28日 -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号 C207 -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座 11层 - 法定代表人:袁隽 - 股本:104,000,000股 -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直真科技 - 股票代码:003007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飞雪、金建林、袁隽 - 持股比例:王飞雪 23.95%,金建林 21.90%,袁隽 15.57%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4年 1-9月:营业收入 18,725.58万元,净利润 -4,277.27万元 - 2023年度:营业收入 43,603.37万元,净利润 7,738.23万元 - 2022年度:营业收入 49,129.56万元,净利润 3,652.85万元 - 2021年度:营业收入 33,435.98万元,净利润 -7,204.55万元
六、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 截至本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七、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内核会议结果: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人,“同意”票数为 7票,本次内核会议结果为“项目通过”。
八、保荐机构的承诺 -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九、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关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申报文件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