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5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股的1.76%,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 - 2023年6月21日和2024年7月2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别获得派发现金红利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尚未出售股份。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延长期内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履行的程序如下: - 2024年11月1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展期事项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00%份额同意。 - 2024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