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 01月 0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直真科技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的确认:2023年度,直真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36,033,742.99元,其中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收入为人民币 413,120,341.06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直真科技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具体披露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三、(二十四)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金融工具: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和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对 2022年 1月 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负债 87,609.09 未分配利润 -64,143.00 少数股东权益 34,192.97 所得税费用 -23,466.09。
税项: 1. 主要税种和税率: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税率13%、6%、3%。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税率8.25%、10%、15%、25%。 2. 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自 2011年 1月 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公司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金额为 829,694.36元。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 3月 23日发布的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自 2016年 5月 1日起,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