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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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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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名。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 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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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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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 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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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通知应提前二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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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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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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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 总经理主持具体实施工作,并向下次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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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在以后的会议上通报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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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