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2年、2023年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4年 6月 13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7月 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确定以 2024年 7月 22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含税)。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10月 16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确定以 2024年 10月 21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