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 2024年11月15日14:00,本次股东大会在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举行。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合计323,79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381%。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