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1月15日15:3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2名,共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43,5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27名,共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614,395,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9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