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3年 8月 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 9月 19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是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6.2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首次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为 4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213.20万股。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