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 总则
- 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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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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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种类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年度董事会应在四月底前召开,半年度董事会应在八月底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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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时,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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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 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详细列出,包括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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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捐赠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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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召集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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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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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召开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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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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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通讯表决等。
- 回避表决情形: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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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表决情形: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可以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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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文件
-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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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上签字,受托签字的董事还应当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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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档案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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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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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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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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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的执行
-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责成相关人员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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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0年制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