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召开: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股东会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获得通过。同意81,510,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反对32,100股,占0.0394%;弃权6,000股,占0.0074%。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7,869股,占91.2608%;反对32,100股,占7.3629%;弃权6,000股,占1.3762%。
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