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7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8亿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工行常州新区支行在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的履行,在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海精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同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招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所有债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实际发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与工行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2、保证人: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期间,在人民币60,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与招行常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3、授信申请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招行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86,382.2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1.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