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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620号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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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620号)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620号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众鑫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众鑫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众鑫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众鑫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众鑫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 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 9月 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经 2024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建设投资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 --- | --- | --- | --- | --- | | 年产 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 | 68,188.40 | 38,000.00 | 38,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9-451423-04-01-583649) | | 年产 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 | 40,462.15 | 14,075.44 | 14,075.4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1-451300-04-01-58364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175.89 | 5,000.00 | 5,000.00 |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330781-04-01-428501)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 - | | 合计 | 153,826.44 | 57,075.44 | 57,075.44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12,802,831.03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建设投资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年产 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 | 68,188.40 | 20,305.90 | 29.78 | 20,305.90 | 20,305.90 | | 年产 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 | 40,462.15 | 955.67 | 2.36 | 955.67 | 955.67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175.89 | 18.71 | 0.12 | 18.71 | 18.71 | | 合计 | 123,826.44 | 21,280.28 | 17.19 | 21,280.28 | 21,280.28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05,885,65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 --- |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10,590,000.00 | | 合计 | 10,5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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