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能够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信息安全。
选聘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方式。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评价标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等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
监督及处罚: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