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关于丹化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年3月29日我司受让你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司15%的股份,成为你司的第一大股东。2024年7月19日,我司与你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你司拟以1.86元/股的价格,向我司发行不超过30,350.00万股A股股份。我司将积极配合你司本次发行股份项目的推进。经与我司实际控制人于泽国先生沟通,近期我司或实控人除前述参与你司发行股份事项外,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涉及你司的其他重大事项。特此复函。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105101683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