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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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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1月 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关于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侯姗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冯慧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蒋志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祝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关于选举侯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刘曼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 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4年 11月 30日下午 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30日的 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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