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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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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由董事会召集,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8日公告。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00,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3. 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57人,代表股份97,42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38%。
  6.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投票表决,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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