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拓生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 27号 A幢 110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普通股股东人数||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47|| | | |6,454,311|| | | |6,454,311|| | | |6.1|| | | |6.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15万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陈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5人,三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陈音龙先生、董事吴淑江先生因公务安排缺席,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费其俊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超先生因公务安排缺席,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419,119 | 99.4547 | 26,532 | 0.4110 | 8,660 | 0.1343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79,119 | 96.5304 | 26,532 | 2.6157 | 8,660 | 0.853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琦、赵龙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博拓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