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76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19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6.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06%。 3、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8人。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1 | 许少军 | 总经理 | 8.000 | 3.433% | 0.051% | | 2 | 徐彩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00 | 4.292% | 0.064% | | 核心骨干(39人) | 175.00 | 75.107% | 1.115% | | 预留 | 40.000 | 17.167% | 0.255% | | 合计 | 233.000 | 100.000% | 1.485% |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89元/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2、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2、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90%;2、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5%。 |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价。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 --- | --- | | 合格及以上 | 100% | | 不合格 | 0% |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 4月 23日,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4月 23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依法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 11月 19日 2、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36.32万股。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38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1 | 许少军 | 总经理 | 12.8 | 5.12 | 40% | | 2 | 徐彩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6 | 6.40 | 40% | | 核心骨干(34人) | 248 | 99.2 | 40% | | 合计 | 276.8 | 110.72 | 4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 --- | --- | --- | --- | --- | | 核心骨干(2人) | 64 | 25.6 | 40% | | 合计 | 64 | 25.6 | 40% |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4年 11月 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13号)。截至 2024年 11月 1日止,公司已收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3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 6,245,160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363,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 2024年 11月 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253,539,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53,539,200元。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19日。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 证券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一、限售流通股 | 177,918,800 | 86,400 | 178,005,200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74,257,200 | 1,276,800 | 75,534,000 | | 三、股份总数 | 252,176,000 | 1,363,200 | 253,539,200 |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363,2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252,176,000股增加至 253,539,200股,按新股本 253,539,2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4644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年 04月 23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待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可依法办理相关归属事宜。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