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森泰厂区内”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4组466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外,不存在其他变更,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各募投项目的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482.55万元,“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2018.8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70万元,“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374.6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12.32万元。
本次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调整项目推进计划为泰国森泰建设,面向全球的战略目标。此外,公司主要销售来自海外,应海外主要客户保障供应稳定的要求,规避风险并持续扩大海外业务,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新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将项目推进策略调整为泰国森泰建设,以实现全球市场布局。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变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包括:项目所在地泰国与中国在文化背景、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税收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子公司泰国森泰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保证项目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人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