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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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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10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 11月 2日 10时至 2024年 11月 3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所持有的公司 155,135,328股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2024年 11月 3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宋定权、刘立、董辉煌、普惠华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吴宏剑、王登正、傅栋梁、吴宪彬、洪晓娟、李旭分别以最高应价竞得前述合计 155,135,328股公司股份。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前述股份中的 59,985,659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竞买人董辉煌、刘立、洪晓娟已经缴清拍卖价款,拍卖涉及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情况

根据杨树蓝天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本次被司法拍卖的 155,135,328股公司股份中,有 59,985,659股公司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2.1%。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2,856,976,223股,杨树蓝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763,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2,856,976,223股,杨树蓝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778,1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杨树蓝天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杨树蓝天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杨树蓝天就本次司法拍卖及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杨树蓝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目前,经与杨树蓝天确认,杨树蓝天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执行裁定书,拍卖事项尚可能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杨树蓝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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