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9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因经营发展需要,5%以上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向公司提交减持股份告知函,计划 2024年 9月 18日~2024年 12月 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779,045股(即不超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时总股本的 1.8199%)。除前述情况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