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19号(稀土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区A1-B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7日,公司共有29名股东,29名股东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份86,948,894股,占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代表公司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周保平主持。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各项议案,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发展目标及规划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东股份数量为86,948,894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股东股份数量为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