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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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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76号)。《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1月2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4年11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4年11月15日(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初步询价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4年11月18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50.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50.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950.00万股。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11月2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11月2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1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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