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864.86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种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国投种业,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35名。
本次发行对象国投种业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9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并将相关公告在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披露,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公司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 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通过,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公司业务发展状况、战略布局需求以及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