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80,832.4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519,167.16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 17,974.09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2,254.51万元。 2. 偿还银行贷款,实施主体为动力源,投资总额 5,569.1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5,197.40万元。 合计 23,543.19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7,451.9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监事会意见: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人对动力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