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综艺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主要内容: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获得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45%的股权。 - 拟投资金额: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500万元,增资款为人民币900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中关于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是基于其目前的运营能力和市场发展的预测数,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可能存在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风险。 2. 因本次投资尚未完成,相关股份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推动公司立足现有新能源业务寻求外延式发展,进一步扩大业务及收入规模,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光伏于2024年11月13日与杨苏川、吴天添、南通聚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通金玖惠通五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拟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新聚环保进行投资,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综艺光伏拟以现金500万元受让杨苏川、吴天添分别持有的新聚环保9.33%、17.34%股权,合计26.67%股权;并向新聚环保增资900万元。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综艺光伏持有新聚环保50.45%股权。 -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综艺光伏自有资金。 -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投资事项。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目标公司名称: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1,875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环保技术咨询;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活性炭、活性炭纤维生产、销售;机械配件的组装与销售;电器设备、防腐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商务信息咨询;五金配件、橡塑制品、阀门、气动元件、电脑及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目标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 新聚环保为专业从事挥发性有机物吸附回收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ACF(活性碳纤维)材料、VOCs(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溶剂回收设备、环保装备制造,可提供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材料及应用吸附回收解决方案。 - 新聚环保持续深耕ACF材料、VOCs废气吸附回收分离治理领域,根据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相关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工艺升级,是国内为数不多既能为客户提供吸附回收解决方案,又能提供环保材料ACF和相关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目标公司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 本次投资聘请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891.80万元。 - 本次投资的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 本次交易方案为投资方受让甲方一、甲方二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及向标的公司增资的整体方案。 - 本次交易完成后,投资方将持有标的公司50.45%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投资方的控股子公司。 - 交易价格:根据评估结论,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1,875万元。本次交易价款总额共1,400万元。 - 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本次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 - 业绩承诺与补偿: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业绩目标分别为净利润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营业收入8,000万元、9,000万元、10,000万元。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综艺光伏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 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在保持其现有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致力于与公司现有新能源产业形成产业延伸并协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拓展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同时强化包括生化防护等领域在内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3. 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综艺光伏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4. 截至目前,目标公司除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聚碳纤维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事项。
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中关于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是基于其目前的运营能力和市场发展的预测数,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可能存在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风险。 2. 因本次投资尚未完成,相关股份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