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010,000股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7.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689,086.2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8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方式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以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增减变动(+,-)(股) | 本次回购后 | | --- | --- | --- |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60,917,076 | 56.40 | +1,681,100 | 62,598,176 | 57.96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7,092,924 | 43.60 | -1,681,100 | 45,411,824 | 42.04 | | 总股本 | 108,010,000 | 100.00 | 0 | 108,010,0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