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担保诉讼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80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诉讼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终审)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 3. 涉案金额:对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经法院确认的债务不能清偿时,由公司对南宁儿童医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所持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的 6,553万元股权的价值为限。 4.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本事项作出兜底承诺:若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具体以终审法院判决为准)其将全额承担,由此预计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五类集团尚未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黑五类集团未能在 2024年 11月 22日前向公司支付相应的承诺履约保证金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发银行南宁分行与南宁儿童医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的(2022)桂 01民初 1054号民事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受理了本案并经审理,于近日作出(2024)桂民终 51号终审判决。
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于 2024年 10月 16日向公司作出承诺,若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将由其全额承担,并将在 2024年 11月 22日前筹措不少于 1.03亿元的资金存放于公司银行账户,作为履行承诺保证金。
根据广西高院对本案作出的终审判决,对南宁儿童医院在南宁中院(2022)桂01民初 1054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及广西高院(2024)桂民终 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不能清偿时,由公司对南宁儿童医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所持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的 6,553万元股权的价值为限。
若黑五类集团未能在 2024年 11月 22日前,按广西高院(2024)桂民终 51号民事判决本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对应的承诺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公司账户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或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为 1,055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