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涪陵电力第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推举兰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董建忠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监事会辞去所担任的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须增补监事一名。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拟推举兰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536,541,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约27,682.7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公司改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决策,同意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费用较2023年度下降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