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概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0,000股,并于 2021年 11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8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6,67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065,98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612%,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2,604,01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4388%。
2024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3,205,000股,公司总股本由 106,670,000股增至 109,875,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名,分别为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曹立祥、陈建国、贺志旺和胡建新。 - 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8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0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7.3857%。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5名。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1: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48,9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48,900,000股。 - 序号 2:曹立祥,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2,965,000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565,000股。 - 序号 3:陈建国,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3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00,000股。 - 序号 4:贺志旺,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3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00,000股。 - 序号 5:胡建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2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00,00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恒光股份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动前数量 55,598,687股,比例 50.6018%;本次变动增加 2,073,750股,减少 52,065,000股;本次变动后数量 5,607,437股,比例 5.1035%。 - 其中:高管锁定股:本次变动前数量 328,687股,比例 0.2991%;本次变动增加 2,073,750股,减少 2,402,437股;本次变动后数量 2.1865%。 - 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变动前数量 3,205,000股,比例 2.9170%;本次变动减少 3,205,000股;本次变动后数量 2.9170%。 - 首发前限售股:本次变动前数量 52,065,000股,比例 47.3857%;本次变动减少 52,065,000股;本次变动后数量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动前数量 54,276,313股,比例 49.3982%;本次变动增加 49,991,250股;本次变动后数量 104,267,563股,比例 94.8965%。 - 三、总股本:本次变动前数量 109,875,000股,比例 100.0000%;本次变动后数量 109,875,000股,比例 100.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