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号奥比科技大厦 3层会议室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普通股股东人数:576,475,851 -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163,718,86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12,756,990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9.0770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2.4578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619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普通股:同意 163,607,822 (99.9321%),反对 57,341 (0.0350%),弃权 53,698 (0.0329%) - 特别表决权股份:同意 412,756,990 (100.0000%),反对 0 (0.0000%),弃权 0 (0.00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4:同意 17,457,920 (97.3095%),反对 421,370 (2.3487%),弃权 61,329 (0.3418%)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冯霞、章玉婷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