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世华科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植德京(会)字20240143号

  1. 本次股东大会由世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10月25日,世华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世华科技董事会。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8,261,069股,占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72.1385%(已剔除世华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4.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88,248,569股,反对12,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188,251,069股,反对1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世华科技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世华科技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世华科技董事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世华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