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363,2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曾艳华出席了会议;高管刘巧云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83,950 98.7509 255,524 1.1426 23,800 0.106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959,724 87.5248 255,524 11.4121 23,800 1.063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吴启超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铖、杨珮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