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1.09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6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62%,最高成交价为 1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5元/股,成交金额为 914,8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 11月 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99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交价为 1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004,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志森先生于 2024年 3月 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无限售条件的公司股票 16,300股,成交金额 23.71万元,于 2024年 3月26日减持公司股票 9,000股,成交金额 10.63万元。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 1,996,10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936,703 | 10.97% | 45,932,803 | 11.4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6,580,297 | 89.03% | 354,584,197 | 88.53% | | 总股本 | 400,517,000 | 100.00% | 400,517,0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