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若公司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9万元被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 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全面解决资金占用。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1.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归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 2. 在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共同解决占用资金288,272.59万元。其中21,987.20万元资金占用金额,将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代红太阳集团、江苏国星有限公司偿还。剩余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由红太阳股份将因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对资金占用方应收债权266,285.38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向享有公司债权金额合计266,285.38万元的债权人进行分配清偿。
二、若无法完成整改的影响 1. 若公司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 若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复牌条件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四、重大风险提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已是失信状态,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存在无法筹措资金偿还全部占款的风险。 2.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